中国刑法学研究会
2019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
预通知
经本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并报中国法学会批准,2019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定于10月12—15日(10月12日报到,13-14日开会,15日离会)在安徽省芜湖市举行。本次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安徽师范大学等单位承办。
为方便本会会员暨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同仁撰写并提交年会论文,现将本次年会有关事宜预通知(正式参会通知待会议具体举办地点确定后另行下发)如下:
一、2019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议题
本次年会依照惯例设立理论与实务两方面的议题,请紧密围绕年会议题撰写会议论文。
(一)理论议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刑事法治和刑法理论的变迁与反思
主要参考选题:
1.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刑事政策的变迁与反思
2.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刑法立法的变迁与反思
3.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刑事司法的变迁与反思
4.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刑法学术研究的变迁与反思
(二)实务议题
1.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主要参考选题:
(1)正当防卫制度的基础理论问题
(2)正当防卫制度的司法适用问题
(3)正当防卫典型案件评析(案例分析)
(4)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完善问题
2.金融领域腐败犯罪的惩治与防范
主要参考选题:
(1)金融领域腐败犯罪的立法防治对策研究
(2)金融领域腐败犯罪的司法防治对策研究
(3)金融领域腐败犯罪的定罪问题研究
(4)金融领域腐败犯罪的刑罚适用问题研究
3.生物科技暨人工智能领域发展的刑法规制问题
主要参考选题:
(1)生物科技暨人工智能领域刑法规制的基本理论问题
(2)生物科技暨人工智能领域发展的刑法立法规制研究
(3)生物科技暨人工智能领域犯罪的刑法适用问题研究
二、有关提交年会论文的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论文请勿超出上述会议议题的主旨和范围,并请遵循学术规范;否则,恕不能收入年会论文集。
(二)论文字数请严格控制在8千字以内。如有特别理由并经文集编辑委员会审查同意,方可放宽至1万字。超出字数限制的,将退回作者本人自行删减;作者本人不予删改者,将不收入论文集。
(三)为方便论文集的编辑与出版,请严格遵循如下格式要求:
1.论文标题和作者名采用“标题一”格式,“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2.正文采用“宋体”“五号”,单倍行距,首行缩进2个字符;
3.论文内的一级标题,统一采用“小四号”“宋体”“加粗”,左对齐,顶格(不空两格);
4.论文注释统一采用页下“脚注”,每页单独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加圈;
5.作者的简介不超过两个:一是所在单位的职务、职称;二是在研究会的职务;
6.无需内容摘要、关键词、目次、参考文献。
(四)为使年会论文集能在开会前正式出版,务请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年会论文电子版发至xingfaxuehui@163.com(邮件的主题请注明“2019年年会论文”)。超过此期限的,将无法收入年会论文集。
(五)请在发送论文时务必注明以下信息:姓名、性别、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等。
三、特别说明
考虑到年会论文篇幅过多造成的出版压力,同时为了保证论文质量,根据惯例并经研究决定,今年年会论文集原则上不接受未被邀请参会人员的论文,不接受硕士生、本科生单独提交的论文。
联系人:
刘科(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手机(微信号):18911558016,010-58804858(办)
阴建峰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暨常务副秘书长),手机(微信号):13910586545,010-58802066(办)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