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安徽师范大学纪检监察专业理论与实务研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研究院的智库作用,助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安徽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决定开展2026年度专项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要求
1. 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与纪检监察领域研究能力,对所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 申请人须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着力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实践突破。
3. 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成果,课题申报须着眼服务国家需求、突出问题意识,结合纪检监察领域工作实际深化规律性认识,突出前瞻性、创造性与实效性。
三、申报资格
1. 本课题面向校内公开招标,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 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 每位申请人作为课题主持人限申报1项课题,可作为另一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的,可同时参加不超过2个课题组。
四、项目类型与数量
1.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不超过3项。
2.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不超过5项。
项目数量宁缺毋滥,经费取得阶段成果后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报销。
五、结项规定
1. 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将作研究终止处理。
2. 课题结项时需提交如下成果:(1)1篇不少于2万字的结项报告。(2)发表1篇校内C类以上论文或者获批1篇C类以上决策咨询。其中,结项成果应当注明:本成果系安徽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2026年度专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或者最终成果。
六、工作安排
1. 申请人如实填报《安徽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2026年度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二)。请于2026年11月9日前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含WORD和PDF版本)与汇总表(附件三)发送至指定邮箱407123024@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2026年度专项课题:申请人”。
2. 课题管理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后,将通过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官网公布中标结果。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立明 联系电话:19801230290
安徽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