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2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我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刘长生 郭泽强
成员:张玉新、徐成文、陈银珠、余俊、汪维才、奚玮、高永周、张昌辉、李晓婧、王宇松
秘书:王黎薇
二、招收推免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考生提供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科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2.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
3.所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电话、信息通知为准。
2.报到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法学院406。
复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法学院411。
3.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① 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②《政治审查表》(附件1)。
③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附件2)。
④ 能够体现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证书、证明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⑤ 各种获奖证书、出版物、科研成果复印件。
⑥《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考核
接收推免生的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着重考察考生对于学科基础知识的理解能力和运用能力。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英语面试,抽取英语题目,阅读后进行翻译。专业面试由面试老师出题。满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
1.根据推免生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按推免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①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② 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④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合格者。
六、申诉渠道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法学院 241000
电话:0553-5910625
七、本细则由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