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学生工作人员示范引领和服务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学生公开选拔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平竞争、全面考察、民主集中、择优选拔
二、岗位设置
(一)法学院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素质拓展部、发展部、社团管理部部门负责人
(二)法学院学生会综合部、学习部、文艺体育部、生活权益部部门负责人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高尚,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优良,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其中,竞聘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的同学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不得低于班级前30%。
(三)工作积极主动,了解院团委、学生会、社团组织的工作性质、任务及定位,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服务意识和领导能力,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四)综合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及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面对困难、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六)具有一定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表现良好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曾在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任职满一年的;曾参与班级团支委、班委会工作满一年的;由辅导员推荐的其他人选。
(七)原则上为2022级及以上本科生。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9月16日前)
意向参与竞聘的学生请于9月16日晚20: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面试考核(9月中旬)
面试包括述职展示和答辩两个部分,具体安排待定。
五、注意事项
(一)广泛动员。请各年级、专业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竞聘。
(二)择优推荐。请各年级、专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单位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学生参与竞聘,所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学生工作经历等情况应符合报名要求。
联系人: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丁越
邮 箱:2107499670@qq.com
地 址:赭山校区法学院行政楼219室
附件:法学院2023-2024学年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选拔报名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