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学生骨干,切实发挥学生工作人员示范引领和服务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学生公开选拔团委、学生会、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平竞争、全面考察、民主集中、择优选拔
二、岗位设置
(一)法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
(二)法学院团委委员
(三)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四)青年法学社、外交与国际事务研究协会、职业能力发展研究会、大学生社会工作协会、海星调查研究社、模拟政协协会等目前挂靠于法学院的学生社团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高尚,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优良,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其中,竞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同学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不得低于班级前30%,竞聘社团负责人的同学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不得低于班级前50%。
(三)工作积极主动,了解院团委、学生会、社团组织的工作性质、任务及定位,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服务意识和领导能力,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四)综合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及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面对困难、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六)具有一定的学生组织工作经历,表现良好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曾担任法学院团委部门负责人、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或学生社团部门负责人满一年的;曾参与班级团支委、班委会工作满两年的;由辅导员推荐的其他人选。
(七)原则上为2021级及以上本科生。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9月6日前)
意向参与竞聘的学生请于9月6日晚20: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
(二)面试考核(9月上旬)
面试包括述职展示和答辩两个部分,述职展示时间不超过4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
五、注意事项
(一)广泛动员。请各年级、专业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竞聘。
(二)择优推荐。请各年级、专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单位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学生参与竞聘,所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学生工作经历等情况应符合报名要求。
联系人:蔡志鹏
电话:0553-5910627
地址:赭山校区法学院行政楼219室
附件:法学院2023-2024学年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负责人选拔报名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