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23〕4号)要求,经学生申请、资格审查、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3月4日至3月9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评选委员会反映。电话:0553-5910625
法学院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