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十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2022]43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增补工作的通知》([2022]4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将拟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12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53-5910625。
法学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