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文化建设制作项目采购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内容:
法学院3楼、4楼、5楼走廊墙、3层楼的楼梯走道墙、会议室、教职工活动室室内文化建设设计内容制作并安装(详见制作需求)。
二、项目预算金额:4.95万元
三、注意事项:
(一)有意向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17:00前,来法学院报名。地址: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苑楼10号楼4楼402室,电话:5910629。
(二)成交原则:投标单位根据学院提供的制作采购需求进行报价,响应招标需求,取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制作价格最高为4.95万元。
(三)报价人如中标,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三年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四、企业资质及报价人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标书制作要求:
1、投标函;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业绩(合同复印件);
7、根据清单分项报价
8、投标书不密封、无印鉴、内容不按要求、字迹不清楚均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要求:
请将标书(含报价函)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在2020年8月19日16:00送至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苑楼10号楼4楼402室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0年8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