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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9级卓越司法班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

编辑:李晨冉 预审:马广见 终审:马广见时间:2019-12-12点击数:

(本网讯 文/图 侯亚婕 任英杰)12月4日晚,法学院2019级卓越司法班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团支部书记罗文俊同学担任主持人,带领全体同学于行知楼2号楼3楼固定教室2020304顺利开展。

    在本次宪法活动的开端,主持人罗文俊同学向大家介绍了宪法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40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它充分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此基础上,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活动的中心环节由团支书罗文俊同学带领同学们齐读宪法法条。同学们庄严郑重的宣读宪法法条,仿佛肩上的责任又加重了一份。通过宣读法条,不仅使同学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心中也对宪法多了一份崇高的敬意,坚定了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职业道德操守。活动高潮是宪法知识竞答环节,同学们积极性高涨,选手们踊跃回答,获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充分体现出一个法学生的基本的必备知识素养。

 趣味十足又富有意义的宪法知识活动给同学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主持人罗文俊同学对今天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活动予以总结。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它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同时,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明白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告诫同学们作为一个法学生,应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权威,争做新时代法治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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