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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津法政论坛第四讲如期举行

编辑:胡桂芳 时间:2019-06-06点击数:

2019530日晚,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安徽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建设研究院联合主办的花津法政论坛第四讲在花津校区教学法庭如期举行。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高继超法官为到场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的精彩学术报告。


高法官从基层法院的视角出发,结合自身参与司法改革的经验和实证调研,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司法责任制、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以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目标和实际操作过程。高法官认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地以后,最明显的成效是审判更加独立、司法责任更加明晰、司法公开程度大幅提高,但同时也面临“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法官离职现象较为普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缺口大、法官职级升顶后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审判监督和行政管理难度加大等现实困境。对此,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深化案件繁简分流,通过人工智能提升审判质效,同时考虑将部分非核心类司法事务进行社会化外包。另一方面要在符合司法规律的基础上适当强化审判监督和管理,而且应防止公务员职级并行给法官员额制产生的冲击。最后,高法官还为同学们讲解了法官的司法裁判程序及其具体方法,并提醒同学们在日常学习中既要有问题意识,还要耐得住寂寞。


随后的与谈环节,韩瀚老师向高法官进一步追问,基层法院是否存在出现错案而追究法官司法责任的案例,实践中是如何追究的,追究的标准是什么,最终承担何种责任?徐本鑫老师认为,目前新一轮司法改革其实为大家提供了很多新的就业机会,法科学生要培养责任感,锻炼表达能力,提升自我,抓住机遇。而对于司法去行政化的相关改革,实际效果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司法责任制也可能面临落实难的问题。广东省广州监狱的周世树警官为大家详细介绍了监狱日常运行的基本情况,他指出目前监狱管理改革主要涉及狱务公开和职级套改两方面。监狱管理应当注意监管安全和教育改造的平衡。未来可以建立罪犯人身危险性评估制度,适度扩大假释率,从而将监狱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张磊老师认为,监狱管理改革要改变传统观念,重点应当放在如何帮助罪犯回归社会。对于司法改革而言,要注意防止法官向律师逆向流动的问题,同时也要避免法科学生的就业选择过度偏向律师行业。

同学们对本期主题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与谈结束后踊跃向嘉宾和老师提问。本次讲座持续三个半小时,师生互动频繁,气氛轻松活泼,展现出高度的开放性和趣味性,使大家对新一轮司法改革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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