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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宏教授、张昌辉副教授应邀参加首届中外古典法学青年论坛暨“德意志古典法学与当代中国”学术研讨会

编辑:胡桂芳 时间:2018-10-29点击数:

20181027日至28日,首届中外古典法学青年论坛暨“德意志古典法学与当代中国”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第二报告厅举行。本届论坛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主办、商务印书馆南京分馆和知识产权出版社“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编委会协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务印书馆南京分馆、知识产权出版社等三十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出版单位的专家学者四十余人出席了活动。我院副院长严宏教授、张昌辉副教授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届论坛为期一天半,共分为五个单元。与会专家学者就“康德的法哲学”“费希特与谢林的法哲学”“黑格尔的法哲学”“马克思的法哲学”和“思想史谱系中的德意志古典法学”等主题分别进行了研讨。论坛还设置了“康德法哲学研究系列评论”“黑格尔、马克思法哲学研究系列评论”和“德意志古典法学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三场圆桌会议。会场气氛热烈,既有扎实深入的学术交流,也有针锋相对的观点碰撞,是一场精彩的思想盛宴。

我院严宏教授和张昌辉副教授向论坛提交了论文。严宏教授在 “德意志古典法学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圆桌论坛上作了题为《从交往共同体到法律共同体——哈贝马斯对现代西方国家的演进式重构》主题发言,认为:作为西方社会批判理论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对现代西方国家的重构是建立在其批判基础之上的。这种批判也经历了从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到生活世界的殖民化的嬗变。为挽救现代资本主义的现代性,将生活世界从系统的殖民中解放出来,哈贝马斯以交往与商谈理论为基础,提出建立“法律共同体”的解决方案。张昌辉副教授主持了会议的第二单元“费希特与谢林的法哲学”主题讨论。两位老师还就相关问题与参会专家学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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