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余筱兰教授及其合作团队在国际知名SSCI、JCR一区期刊《Current Opinion in Psychiatry》上,发表了题为"Legal Criteria for the Adjudication of Public Interest In Disputes over Data Rights: Incorporating the Significanc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for Citizens' Mental Health and Social Trust"(《数据权利纠纷中公共利益裁决的法律标准:融入个人信息保护对公民心理健康与社会信任的重要意义》)的研究论文。该研究从法律与心理学、社会学交叉的独特视角,为数字经济时代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公共利益这一全球性难题,提供了创新的理论框架与实证依据。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普遍的隐私焦虑与信任危机,深刻影响着公民的心理健康与社会情绪稳定。余筱兰教授团队敏锐地捕捉到这一前沿议题,创新性地将"社会信任理论"引入法学研究,深入探讨了个人信息保护不仅关乎隐私权,更是维护公民心理健康、情感安全及培育社会信任的关键。
研究采用了案例实证分析、比较法律研究及跨学科理论融合的方法。团队系统剖析了英国、美国、印度、中国等法域的十个典型数据保护案例,并对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美国《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五大法律框架进行了深入比较。研究发现,不同司法辖区在平衡个人权益与公共利益时路径各异:欧盟模式侧重于以个人权利缓解隐私焦虑,美国模式更关注商业自由,而中国在强调国家安全的同时亦在加强隐私保护以稳定公众预期。研究通过实证数据验证,有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能够将公民对数据滥用的恐惧感降低42%,并将对数据处理者的社会信任度提升38%。基于此,团队提出了一套包含明确法律原则、风险评估等在内的"六策略"平衡方法论,为司法与立法实践提供了可操作的科学准则。
该论文结论强调,构建科学的公共利益裁决标准至关重要,它不仅是规范数据治理的法律工具,更是缓解公众心理焦虑、稳定社会情绪、巩固社会信任的"社会心理稳定器"。此项研究为全球各法域优化个人信息安全与公共利益的平衡提供了重要参考,旨在最终实现个体心理健康与社会整体利益共赢的治理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