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由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安徽师范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协办的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专题研讨会(第四期)在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的1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周振杰教授主持。

周振杰首先介绍了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的基本情况,对各位参会领导、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嘉飞致辞,介绍了法院系统的案例工作内容和本次研讨案例的基本情况,希望将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推进安徽省案例工作取得新发展。
进入研讨环节,第一部分是民商事案例研讨。高永周、王宇松从民商事案例的专业用语辨析、叙事逻辑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第二部分是行政案例研讨。史文平梳理了行政案例的争议焦点和阐释了自己的见解。第三部分是刑事案例研讨。周振杰、陈银珠、史文平对刑事案例的犯罪行为定性、犯罪数额的认定、罪数认定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交流。
自由讨论环节,刘伟玲、笪扁兰、张文彪、韩瀚、胡悦等与会人员对以上案例进行进一步交流,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和方向分享了自己对案例法理、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的认识和见解。
本次研讨会的举行,是法学院与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的重要部分。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于2024年7月27日成立,秘书处在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一直积极与司法实务部门寻求合作,推进案例法学研究的顺利开展,并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案例法学研究合作。本次研讨会的举行是校法协作打造案例品牌,形成学术研究特色,建设研究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系列举措之一。(文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