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文/王宇松) 11月24日晚,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创设九十五周年暨法学院建院十周年系列讲座第六期在天门山校区北教学楼举行。本期讲座由我校知名校友、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史际春担任主讲人,主讲题目是《后法典时代之法治诠释》。讲座由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宇松主持。法学院师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聆听了本次讲座。
史际春教授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部署国务院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十二条措施”谈起,分别从法典与法典时代、后法典规制时代、法典之于法治等多个方面入手,结合时代特点和自身学习、研究、工作方面的经验,对后法典时代的法治模式作出全面而深刻的诠释。
法典与法典历史处境尴尬的根本原因是法典的文本化与体系化,纸面上的法典与实践有着极大的差距,法典并不等同于法治。在经济社会生活“高度分工,高度合作,高度分化,高度整合”的当今时代下,良法善治已难以成立,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大量事例充分证明了不仅良法可遇不可求,而且还存在有法难依、有法不从、立法滞后等一系列问题。经济生活的广泛社会化已导致公共管理对社会空前广泛、深入的渗透,让后法典时代进入到规制时代,即从“私人自治+司法”的法治时代,进入到政府尊重市场和社会基础上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面监管时代。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我国也进入后法典规制时代。
后法典时代的法治模式表达为:表达一:社会和市场充分自治+政府指导监管+司法审查;表达二:法律概括赋权+公私主体自由裁量、行为+问责制(Accountability);表达三:法的政策化+政策法治化。史际春特别解释和强调了问责制的组成成分即其深刻影响,同时深入分析了法的渊源及其政策渊源。
主讲环节结束后,在学生提问环节,同学们询问了有关后法典时代大学生行为准则、前进方向等方面的问题,并就对专业内容方面的疑惑向教授求教。针对同学们答疑解惑,史际春引导同学向上寻找原则,拓展视野,扎实学习专业知识。最后,王宇松副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提纲挈领的精彩总结。此次讲座鞭辟入里,极大拓展了同学们学术理论认知范围,有效促进了广大同学对后法典时代法治的了解。此次主题讲座的举办,有利于广大同学熟悉专家学者,获知学科发展前沿,有利于大学生专业性、多样性的发展,为培养创新批判思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2023年是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创设九十五周年,也是法学院创建十周年。1928年8月,省立安徽大学在安庆创建时,就设有文法学院,院内设立中国文学系、教育学系、政治经济学系与法律系。1929年,学校将文法学院分为文学院和法学院,法学院设经济、法律、政治三系。之后,又扩充文、法、理三院各系,法学院设法律系主任。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多个办学历程,学校于2013年1月撤销政法学院建制,单独设置了法学院。目前,法学院设有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四个本科专业,法学、社会学、政治学三个一级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和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交叉博士点。
为纪念法学学科创设九十五周年与建院十周年,法学院邀请1949年毕业于我校(国立安徽大学)法律系的金平先生题写了院名,并筹划了系列学术活动,由法学院主办,安徽承义(芜湖)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江苏开衡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系列讲座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