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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知名校友胡云腾教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治观”专题报告

编辑:崔健 预审:徐成文 终审:赵红时间:2021-07-06点击数:

(本网讯 崔健)7月3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知名校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部级专委、二级大法官胡云腾教授为安徽师范大学师生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治观”专题辅导。会议由副校长彭凤莲教授主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敏、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殷翠薇、芜湖市部分法官、检察官以及我校部分师生参加。

胡云腾教授从六个方面高度凝练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治观”。一是坚持党领导政法的刑事法治观,明确党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治观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二是坚持人民司法的刑事法治观,他强调刑法要成为保护人民的有利武器和保障工具,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刑事法治的各领域全过程。三是坚持公正司法的刑事法治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保障公正司法,要在事实认定、办案过程、办案结果上做到“三个公正”,保障实现具体个案的公正,使法治建设从规范法治到案例法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四是坚持独立办案的刑事法治观,他强调要坚持独立办案的刑事法则,重点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政法机关带头执行,带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五是坚持清廉司法的刑事法治观,政法队伍要不断自我加压,常敲警钟,健全稳定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六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法治观,胡云腾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强调司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司法机关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度。

本次专题辅导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其不仅与中国刑事法治理论的前沿紧密相连,而且使得广大师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更为深刻。在师生互动环节,充分体现了胡云腾教授对中国法学教育事业和母校学子发展的关切和热爱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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