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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的理论与应用”研讨会在安徽师范大学顺利举行

编辑:胡桂芳 预审:李光宇 终审:赵红时间:2021-07-09点击数:

【本网讯】法学院 2021年7月4日,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安徽师范大学和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承办,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和河南白贲律师事务所支持的“案例研究的理论与应用学术研讨会”在芜湖中央城大酒店举行,来自全国公、检、法、司、律等法律实务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闻出版机构的司法实务人员、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案例研究的理论与应用”进行深入而热烈的讨论。

会议伊始,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教授作主旨发言,胡教授从案例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历史、案例法学的对象和主体、案例法学的方法、案例法学的学术视野和成果几个方面介绍了案例法学研究中的基本问题和重点内容,并强调建立案例法学合作机制、积极吸收域外的案例法学的经验,探索案例法学研究和运用的新路径的重要性。

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彭凤莲出席本次研讨会并向大会致辞,彭校长代表学校感谢与会专家学者,预祝研讨会成功举办。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周振杰教授主持了开幕式。

本次研讨会围绕三个单元依次进行研讨,分别是“案例研究的基础理论”、“典型案例与类案研讨”、“案例制度的历史与域外经验”。三个单元在皖西学院法学院院长刘鑫、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永周、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副教授刘科主持下依次进行,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做了精彩发言,在交流环节中专家学者激烈讨论和深入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于同志审判长做了“典型案例的发现与发掘”主题发言、吉林大学法学院赵春晓博士做了“如何从案例中淬炼法理” 、《法律适用》编辑部梁欣主任做了“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启示”主题发言、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凤为武副检察长做了“案例对检察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主题发言、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丁必勇副院长做了“探索‘类案类判’机制,确保裁判尺度统一”主旨发言、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方乐教授做了精彩点评。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奚伟教授、李光宇教授、张素凤副教授、陈银珠副教授、余秋莉博士参加了会议,并做了主题发言。


大会闭幕式由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周振杰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梁欣致辞,梁秘书长认为本次研讨会研积极、热烈,研讨成果富有成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赵红致辞,赵书记向与会专家学者介绍了我院的发展,对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与会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同时欢迎专家学者来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传经送宝。

本次案例研究的理论与应用学术研讨会在现场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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