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法学院于411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党建工作”两个专题开展学习。院党委书记张师帅主持会议,中心组成员参会,副院长陈银珠列席会议。

会上,张师帅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副院长陈爱如传达了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在两会记者会上的答问要点。院党委副书记张玉新领学了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副院长徐成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部分内容。
张师帅在总结中指出,学院团委在党委带领下工作有声有色,要持续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团的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党有号召团有行动;要持续学习党章,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行动自觉。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代表团的重要讲话,虽然立足江苏,但对学院建设同样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启示我们要有格局,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和学科前沿,谋划学院发展;要有立场,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要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厘清专硕与学硕的培养目标与定位,构建差异化、精准化的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会议还安排了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说明、关于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说明等书面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