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学院新闻 正文

周详教授主讲策略法学大讲堂第二十三期

编辑:赵悦 预审:陈银珠 终审:赵红时间:2024-12-05点击数:

11月29日晚,策略法学大讲堂第二十三期“被拐卖妇女的解救生存困境与人心尊重——法律与文学的视角”专题讲座在赭山校区法学院行政楼214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周详教授担任主讲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汪维才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


周详以法律与文学的视角,围绕“被拐卖妇女的解救生存困境与人心尊重”这一主题,从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配置问题、解救被拐妇女的阻力来源、尊重被害人的人生与人心、理解中国经验的“降低论”、法教义学对社科法学的适当吸纳这五个方面展开。

首先,周详从电影和小说切入,提出中国式法社会学问题——“被拐妇女的解救难题”,详细阐释了解救被拐妇女的阻力源于双方当事人的生存压力。再次,围绕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配置争议问题,阐述关于被拐妇女解救的法理,提出需要尊重被害人的人生与人心,并表明“降低论”的立场。最后,讲述关于法教义学对社科法学的适当吸纳,例如法社会学的“后果主义”思维方式在收买妇女这种特殊类型案件的处理上,对纯法教义学的逻辑思考具有一定纠偏作用。


交流环节,法学院师生代表围绕周教授的发言讲述自身的看法和感受。周详针对同学们的问题给出了以下回答:首先,针对“降低论”带来的不平等诘问,可以用“刑法家长主义”回应;其次,针对“降低论”的法益观,可以用 “侵犯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作为支撑;第三,对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处理,基于危害性理论应该分开定罪量刑。余秋莉老师就家价值及事后行为对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定罪量刑影响问题作交流发言。


在总结发言阶段,汪维才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启发。他指出,在刑法学方面,同学们可以从法社会学、法文化学等多角度进行研究,并且在研究过程中,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与交流。

本次讲座让同学们以一种全新的角度看待被拐妇女问题。从文学角度出发,结合法律和理论,同学们能够更加深入了解有关被拐妇女案件的法理和困境,并启示同学们从多角度出发,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图/唐逍罡 文/李欢)

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法学院  邮政编码:241000

常用电话:https://law.ahnu.edu.cn/xygk1/cydh.htm

邮箱:ahsdfxy@163.com    传真:0553-5910629

Copyright © 2019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自2016年9月1日起,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