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6月11日下午,法学院于行政楼515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三期)。会议由院党委书记赵红主持,院党委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分为专题学习和专题研讨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徐成文领学了《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高永周领学了《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二阶段,与会成员就“六项纪律”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作专题研讨。赵红指出,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基本底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张玉新指出,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标志和政治优势。要坚守人民立场,增强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与会成员就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展开积极讨论并检视。赵红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通过学习《条例》原文、交流研讨,进一步明确了六类纪律等“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