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根据研究生院的安排,法学院于11月6日至19日开展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了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法学院采取了多种措施: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领导组和工作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学位点负责人参与,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保障这项工作高效、务实地完成。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通过查阅课表,检查组详细了解硕士生和博士生各年级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教材使用情况、应毕业研究生学业完成情况以及教师调(停)课情况等等。根据实践教学方案,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课程安排、实践单位的落实等情况。 三是采取多种方式。检查组召开由学位点负责人、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倾听学生对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心声。此外,领导组还随机进入课堂,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和课堂教学秩序。
在此次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老师都能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无擅自调(停)课和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等情况。当然,也存在少数同学参与课堂研讨积极性不高等现象。期中教学检查只是阶段性工作,今后,法学院将继续重视研究生教学的各项工作,并加强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