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0月9日上午,学校党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第一巡察组组长、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靖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校团委书记廖仲明,巡察办副主任张如华及有关同志,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参加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赵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胡靖指出,巡视巡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将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紧盯政治责任,聚焦监督重点,围绕“四个落实”,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
胡靖要求,法学院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坚持同题共答、强化支持配合,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与巡察、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学校党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赵红表示,法学院党委将严格落实好校党委巡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积极配合工作,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强化纪律观念,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同题共答,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开创学院工作新局面。
动员会前,胡靖主持召开与法学院党委书记赵红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学校党委书记胡朝荣在学校党委常委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
据悉,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将在法学院工作3周。巡察期间(10月9日至10月27日)分别设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07预约;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意见信箱:法学院行政楼西门入口处左侧墙;电子信箱:ahnudyxcz@163.com;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3-5910407,手机13721210711(只接收短信)。巡察组办公地点为:法学院行政楼四楼411室。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根据学校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工作组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