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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14法学专业实习动员大会

编辑:王琳 时间:2017-02-15点击数:

215日下午两点,法学院在模拟法庭召开2014级法学专业实习动员大会。院党委副书记屈光峰、副院长严宏、法学专业负责人汪维才、实习指导教师以及14级法学专业辅导员王琳参加大会。14法学专业173名学生悉数到场,聆听了实习工作安排。

汪维才老师首先强调了专业实习是大学教育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是对学生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身心素质进行综合培养和检查的教学形式。其次,向同学们介绍此次实习工作的具体安排,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本次实习安排在213日~49日,共计8周。其中 213日~17日,实习动员、学生分组、实习准备;220日~49日,进入实习单位实习;410日~420日,回校撰写实习报告、填写实习鉴定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书写评语,进行实习总结,自主实习学生进行答辩,评定实习成绩。他提出要高度重视“把握细节”“严守纪律”对参加实习的同学提出了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学们要根据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在实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实习纪律、认真落实请销假制度。第四,对专业实习带队教师职责进行了明确,包括按时与实习基地联系、定期到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指导、检查学生的实习作业等。并宣读了本次实习的分组情况,2014级法学专业共分为19实习小组,由35位指导老师分别给予实习工作指导。这些实习小组中有14个被安排在芜湖市内各检察院、法院,2个被安排在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泾县人民法院,3个安排在律师事务所。

严宏院长强调同学们在实习过程中要培养四个方面的能力,积极学习,做好学生的双重身份。

屈光峰总结强调道,要加强四个意识:加强纪律意识,服从专业实习各项安排;提高安全意识,注重人身财务安全;树立形象意识,注意文明修养,管理作风建设;培养学习意识,珍惜实习宝贵机会,主动积极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最后,各实习小组与指导教师举行了见面会,就何时进入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习既是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应用的过程,同时也是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克服困难,遵守实习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实习工作。(文/图 左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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