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法学院在行政楼召开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会议,学院教职工进行了法学系教职工、公共管理系教职工与行政教职工年度考核民主评测投票。
按照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拟定考核等次、公示的程序组织考核,确定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遵循民主评测“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投票,并按照学校要求,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对非教学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打分。
院党委书记马广见在会前就评议做了说明和要求,他强调在对非教学单位年度工作充分评议基础上,依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打分一定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确保评议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
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利于增强教职工岗位和竞争意识,提高工作绩效。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经过全院师生共同努力,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法学院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