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我院陆在春副教授应邀于芜湖市铁山宾馆为“芜湖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业务培训班”开展题为“政府法治构建与法律服务”的主题讲座。

陆在春结合其教学、研究方向,从理论研究与实务现状的角度分别剖析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及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讲座由法谚引入,案例深入,提出了法治“必要之恶”,剖析了行政法的本质,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基本信条,阐释了政府依法行政基本原理,并最终落脚于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讲座结合法律援助的前沿理论、最新数据,对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实证与缺陷分析,提出我国法律援助模式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的矛盾,指出现行模式下资源输入方式的不可持续性及法律援助供给结构之矛盾。并从比较法视角介绍了域外相关国家、地区法律援助实践,提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建议。并就其中的“政府责任与律师义务”及刑事法律援助的体系改革进行了重点阐释。
此次“芜湖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业务培训班”由芜湖市司法局、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办,全市160多家司法局(所)、法律援助中心、社会工作站、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代表全程参与。陆在春此次讲座作为培训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实务部门与法学学者的思想碰撞,以期通过法学理论及法律实务的分析助力政府实务部门依法行政,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依法行政及法律援助的理解与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