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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校开示范庭

编辑:许光大 时间:2017-09-11点击数:

97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我校模拟法庭教室暨芜湖中院第十六法庭(示范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计算机侵权纠纷案件。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和部分教师旁听了庭审。

 

本案原告为法国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芜湖天海电装有限公司。原告诉称被告未经授权许可使用了原告旗下所属CATIA(卡提尔) V5计算机软件(涉案电脑数量为23台),要求赔偿经济损失759万元、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10万元并要求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对安装使用了案涉CATIA V5软件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己方的母公司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有权合法使用案涉CATIA V5软件,而己方也获得了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的授权,因而可以使用该计算机软件,不构成侵权。同时,被告表示己方没有将案涉的CATIA V5软件用于商业用途,即使构成侵权,危害程度也较低,且未安装使用23套未经许可的案涉CATIA V5软件。被告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的可信度表示怀疑,认为其为原告单方面的说辞。被告认为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不合理。经过审理,双方当庭表示接受调解。

此次庭审,让法学专业学生足不出户,观摩了一场庄严、生动、精彩的法庭审理。加强了学生对法学专业的感性认识,提高了学习兴趣。法学院一直重视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开设了模拟法庭、法庭辩论等实践课程,在各级司法机关建设十几个实践基地。芜湖市中院在我校设立了第十六法庭(示范庭),方便学生定期观摩庭审。(文/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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