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学院新闻 正文

法学院举办法律史学系列读书会之三

编辑:许光大 预审:张玉新 终审:赵红时间:2021-06-01点击数:

法学院举办法律史学系列读书会之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2021年5月30日下午2点,“安师大法律史学系列读书会第三期”在法学院四楼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读书会分享的内容是历史学家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读书会由郭敬东副教授主持,评议嘉宾为安师大法律史学术团队的李晓婧副教授、厉广雷老师、逯子新老师。法学院法律史学专业的所有研究生以及有志于法史研究的本科生积极参与了本次读书交流会。

此次读书沿袭之前惯例,共分为三个环节:第一阶段是学生分享读书心得,第二阶段是自由讨论,第三阶段是导师评议。读书会开场,郭老师先以钱穆先生弟子余英时先生作引,指出钱先生最初是因其弟子而扬名海内,借以表达对在座同学的殷切期望,紧接着就钱穆先生其人其事做了简要介绍,然后具体谈到《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并建议大家将本书的叙述手法与西方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的著作《西方世界的兴起》作对比阅读。

之后正式进入学生分享环节。第一位分享人是2019级法律史研究生许启长同学,他以《钱穆全集·朱子新学案》作为开头,先简要了介绍了钱穆先生的学术思想,之后具体到汉代社会的各项政治制度中加以分析。第二位分享人是2020级法律史研究生王梓铭同学,他以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为线索,然后将吴宗国先生《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中对三省六部制的描述与钱书的相应内容作对比阅读,就并二者之间的差异提出了疑问。第三位分享人是2020级法律史专业翟竞源同学,她在该书对宋代制度介绍的基础之上,结合钱穆先生另一部著作《国史大纲》,表达了自己对于宋代社会治理的看法。第四位分享人是2020级法律硕士陈鹏同学,他以明代监察制度为基础,对比历代监察制度,深入分析了明代监察制度与皇权之间的关系。第五位分享人是2020级法律硕士夏思远同学,他从该书中所提到的“部族政权”的概念出发,具体到清代社会,并延伸到同时期西方的“酋邦社会”做比较思考。第六位分享人是2020级法律硕士陈媛媛同学,她从写作背景介绍、书本内容概括、个人理解感悟三个部分对全书作总结发言。

进入自讨讨论环节后,王梓铭同学先提出了唐代官名的变化对唐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影响,并进一步延伸到历代官名变化对国家政治制度的影响,厉老师推荐阅读赖瑞和先生关于唐代文官的三卷本及龚延明先生的《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紧接着王梓铭同学又提出钱穆先生是经学家还是史学家的疑问,郭老师首先解释了经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区别,进一步谈到钱先生的学术贡献在于将经文经学与古文经学分离开来,其后,李老师则从法律史视角谈到元代“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司法精神对明代法制的影响,并进一步谈到制度的延续性作用。

一个半小时的自由讨论结束后,进入导师评议环节。逯老师谈到:“古代制度的好与坏可能难以严格区分,但至少可以说是一种力量的博弈与利益衡量的结果”。厉老师则回忆了在南开大学的求学经历,提到读书应存一颗“无用之用,方为大用”的淡泊之心。李老师借引唐代诗句“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勉励大家珍惜求学的光阴。最后,郭老师对此次读书会作总结发言,在赞许同学们分享内容丰富的同时,也再次表达了对在座学生的殷切期盼,“待涓涓细流汇成江河,师大法史必蔚为大观。”

诸位法史同仁,本次读书会圆满结束,下次读书会将在新学期的伊始与我们再次邂逅。


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法学院  邮政编码:241000

常用电话:https://law.ahnu.edu.cn/xygk1/cydh.htm

邮箱:ahsdfxy@163.com    传真:0553-5910629

Copyright © 2019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自2016年9月1日起,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