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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研究生导师培训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布置会

编辑:胡桂芳 预审:赵红 终审:严宏时间:2020-11-12点击数:

   【本网讯】 法学院 为提高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与教学水平,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打造一支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11月11日下午,学院于四楼会议室召开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培训会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布置会。学院领导班子及全体研究生导师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副院长李光宇主持。



培训会上,首先由学院院长周振杰分享其在指导研究生方面的心得与经验。他指出,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应时刻注意方式方法,根据学生特色做到因材施教,强调导师应根据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学硕与法硕之分制定不同的培养方案。此外,他建议导师在推荐书目等教学方面有所侧重,做到主动联系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促进与学生的双向互动,让学生克服恐惧导师的心理,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针对教学方式,他提出“两结合”,即温和与严厉相结合、鼓励与批评相结合,温和非妥协,严厉非苛责,尊重学生的观点与想法,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引导学生发现并解决问题,建立讲授和解惑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出高水平研究生。周院长强调,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其言行会对学生产生影响,要求研究生导师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方面以身作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提醒导师将思政教育贯彻始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



会上,李光宇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2020年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领学了近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系列文件。重点布置了《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和纪律要求。

最后,执行院长严宏指出研究生导师是不仅是学生学术上的引路人,更是人生的引路人,是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担当。要坚守师德底线、关爱学生成长。在对待学生方面,研究生导师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水平,也要关心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水平,青年教师和老教师可以互相交流教学方法,从而加强指导学生的能力;在自身修养方面,应不断提升对科研、教学和工作的认识,提高自身能力水平;在学院建设发展方面,应强化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学位学科点的发展贡献力量。

本次培训会为学院研究生导师提供学习与交流的机会,有利于强化师德师风和学术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模式,公平公正科学选才,提高对研究生心理健康关注度,推进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不断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水平。(图、文/张正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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