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毕业资格审核,下列同学未能修完全部学分,根据《安徽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规定,拟对下列同学做出退学或留级处理决定。涉及同学如对处理决定存有异议,请于5月24日前,在班级微信群中留言或致电学院成教办公室(0553-5910630)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