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3年下半年函授、业余类学士学位评审结果公示
编辑:彭鹏   时间:2023-12-01 点击数:

通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经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7日,自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成教办公室反映。反映可采取电话形式,请实名反映以便于我们联系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53-59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