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明,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
一、教育背景
1. 1980.09-1984.07,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 1985.09-1987.07,中国人民大学(与沈阳市委党校联办)逻辑学研究生班毕业
3. 2006.9-2009.12,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二、论文著作
1. 《论现代中国治理模式的选择—以法治与德治并举为分析视角》,《法学杂志》2017年第5期。
2. 《德法兼治:网络谣言之二元治理—兼论证券市场“网络谣言”的规制》,《证券法苑》2016年第18卷。
3. 《论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检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法学杂志》2016年第5期。
4. 《论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生成障碍及其消解》,《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3期。
5.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集中审理制度完善的路径》,《法学杂志》2015年第5期。
6. 《父权文化视阈下影响农村妇女参政的原因及对策—以安徽省宁国市为分析蓝本》,《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7期。
7. 《论我国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构成与提升》,《法学杂志》2013年第6期。
8. 《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佳木斯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9. 《论影响我国社会主体法律思维的生成因素及其消解》,《法学杂志》2010年第8期。
10. 《从批判性思维之视角看司法论证的规则》,《佳木斯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11. 《试论中国传统法律思维之现代转型》,《延安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12. 《法律意识刍议》,《佳木斯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三、课题项目
1. 安徽省教育厅重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高校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编号2008jyxm107),主持。
2. 安徽省教育厅重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性实现机制的研究与实践”(编号2015jyxm062),主持。
3.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安徽城乡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研究—以法律思维的养成为视角”(编号AHSKF09-10D46),主持。
4.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研究”(编号14AZD135),参研。
5.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课题:“裁判文书说理研究”(编号2014SPYB003),参研。
6.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刑事诉讼中繁简分流制度研究”(编号AJ201606),参研。
四、获奖情况
1. 安徽省教学成果三等奖,2008。
2. 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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