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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维才

编辑:许光大 预审:高永周 终审:高永周时间:2020-05-21点击数:


汪维才,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

一、教育背景

1. 2004.09-2007.06,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 2001.09-2004.06,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

3. 1988.09-1992.06,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二、论文著作

1.《再论污染环境罪的主客观要件》,《法学杂志》2020年第9期。

2.《污染环境罪主客观要件问题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法学杂志》2011年第8期。

3.《论我国外流腐败资产追回诉讼机制之构建》,《法学杂志》2009年第8期。

4.《论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犯罪化》,《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第1期。

5.《试论商业受贿罪主体之拓展》,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6年第11期。

6.《禁止令的实施效果与未来展望》,《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7.《论单位挪用公款行为之入罪》,《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8.《商业贿赂犯罪研究》(独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9. 刑法学》(主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10.《刑法学分论》(主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三、课题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境犯罪刑事政策研究”(编号14BFX183),主持。

2.安徽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面向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研究”(编号AHSKZ2021D03),主持。

3.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安徽‘三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研究”(编号AHSK11-12D134),主持。

4.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县(区)‘一把手’权力监督问题研究”(编号2009sk102),主持。

四、获奖情况

1.安徽师范大学首届“文津名师”,2019

2.安徽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工作者,2015

3.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

4.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7

邮箱:anhuiwangweic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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