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昌辉,男,1980年1月生,汉族,安徽省寿县人,民主促进会会员,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博士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安徽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主要讲授课程为法理学,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
一、论文
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法治论丛》、《政法学刊》、《法学论坛》、《法律科学》、《内蒙古社会科学》、《宁夏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法律意识形态的概念分析》、《新兴权利确认:司法路径的正当性阐释》、《法律不调整思想的理由》、《论法律对思想的影响》、《法律社会化概念:反思与重构》、《法律与意识形态》、《法律社会化:概念与实践》等论文、译文近30篇;有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或论点摘录。
二、项目
主持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3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孵化项目各1项)、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项目1项、安徽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学研究一般项目1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多项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研究。
三、获奖
获安徽省首届高校未来律师辩论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1次。
四、其他
参编教材1册;出版诗集1部。
五、联系方式
pioneer2018@a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