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俊明,1963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研究方向法学理论。安徽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逻辑学会常务理事,芜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专家、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芜湖市经济开发区法院法学学术专家顾问。
一、近年发表的论文
在《社会科学辑刊》、《法学杂志》、《北方论丛》、《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美中法律评论》、《延安大学学报》、《证劵法苑》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多篇。
二、近年主持和参与的课题
先后主持省部级和校级课题6项,参与国家社科重点等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5项。
三、近年来所获奖项
1、获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安徽省社科联二等奖1项,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优秀奖3项。
2、2014年被评为首届安徽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2017年获得安徽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和“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所指导的研究生已有5人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多人次获包含“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二等奖在内的诸种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