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法学院党委召开2023年第3批发展对象答辩会。研究生发展对象候选人、学院团委推荐的发展对象候选人、本科生递补对象候选人等参加答辩,院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党支部书记、辅导员担任评委。
本次答辩采用选答题和必答题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候选人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创新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在自由提问环节,评委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入党动机、现实表现情况。15名候选人会前准备充分,提前温习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点;会上认真答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等展开论述。
答辩环节结束后,答辩评委集体讨论确定拟定发展对象名单,提请院党委会讨论。
法学院党委始终坚持在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实行答辩制,本次进一步在学院团委推荐人选和递补人选中创新开展答辩,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保障党员发展质量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