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法学院在行政楼214会议室召开教职工大会,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会议由院长周振杰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
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玉新带领全院教职工深入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安徽师范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重点解读了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结合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指出高校教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院党委书记赵红在总结时指出,一个社会三种人不能坏:一是教师,二是医生,三是法官。 法学院全体教职工既是教师,又肩负着培养法官的责任使命,要更加重视立德树人。赵红强调,教育的目标是“德才并重,以德为主”,每一位教师要依靠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去影响每一位学生。赵红表示,希望全院教师能做到身上有责任,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心中有大爱,教师要热爱学生;身教重于言教,行动实践远胜于说教。勉励全体教职工要不断加强师风师德修养,用健全的人格影响学生,真正成为一名“四有”好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