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至11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我校特聘教授史际春来学院进行为期四天的教学。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彭凤莲教授主持了第一课。法学院18级法学专业及18专升本全体同学参与。
此次教学共分为四讲。第一讲为《社会价值之于法治——从当前香港局势谈起》,史际春教授从香港当前形势谈起,提出法治是在充分表达和博弈之间形成正义的共识,因此法治需要正义价值观的支撑。公平正义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也是法治应当遵循的规则。第二讲为《法典主义与规制时代》,他指明法典主义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纸面上的法律规则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下的社会,应跳脱“良法善治”的法律思维误区,按规制时代的要求践行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法治模式。第三讲为《也谈“竞争中性”》,史际春解释“竞争中性”这一概念是西方国家为针对中国国有企业的,遏制国有企业的发展提出的。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对待“竞争中性”这一违反宪法要求的强加概念,我们应全盘否定。第四讲为《老话新说:国企及其改革的法治方面》,从我们应否定、消灭国企还是做强、做优国企这个讨论开篇,揭示了国有企业是国家坚实的经济基础,国民经济的主体力量,起着引导骨干的作用,天然承担社会责任。因此回到讨论,应该做强做优做大国企,响应十九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公私互补为国之大幸。
为期四天的教学结束,史际春教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授了经济法、法治方面相关问题,亲切地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让我们受益匪浅。通过此次讲学,我们认识到作为新时代青年,同样作为法科生,我们应当关注国家形势,了解基本政策,努力于学习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文/图 方琳 许心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