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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史际春教授为本科生授课

编辑:王琳 预审:马广见 终审:马广见时间:2019-11-25点击数:

11月21日至1124日,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我校特聘教授史际春来学院进行为期四天的教学。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彭凤莲教授主持了第一课。法学院18级法学专业及18专升本全体同学参与。

此次教学共分为四讲。第一讲为《社会价值之于法治——从当前香港局势谈起》史际春教授从香港当前形势谈起提出法治是在充分表达和博弈之间形成正义的共识因此法治需要正义价值观的支撑公平正义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也是法治应当遵循的规则第二讲为法典主义与规制时代》,他指明法典主义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纸面上的法律规则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下的社会,应跳脱“良法善治”的法律思维误区,按规制时代的要求践行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法治模式。第三讲为《也谈“竞争中性”》,史际春解释“竞争中性”这一概念是西方国家为针对中国国有企业的,遏制国有企业的发展提出的。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对待“竞争中性”这一违反宪法要求的强加概念,我们应全盘否定。第四讲为《老话新说:国企及其改革的法治方面》,从我们应否定、消灭国企还是做强、做优国企这个讨论开篇,揭示了国有企业是国家坚实的经济基础,国民经济的主体力量,起着引导骨干的作用,天然承担社会责任。因此回到讨论,应该做强做优做大国企,响应十九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公私互补为国之大幸。

期四天的教学结束,史际春教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授了经济法、法治方面相关问题,亲切地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让我们受益匪浅。通过此次讲学,我们认识到作为新时代青年,同样作为法科生,我们应当关注国家形势,了解基本政策,努力于学习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文/ 方琳 许心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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