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院训征集活动的通知
院训是学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历史的积淀,是学院精神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为加强学院文化建设,激励全院师生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增强凝聚力、向心力,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法学院院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院全体师生;学院历届校友;所有支持、关心学院建设与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23日
三、征集要求
(1)内容方面:体现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理念,内涵丰富,特色鲜明,鼓舞士气,激励人心,注重前瞻性、时代性。
(2)形式方面:简洁易记,规范隽永,对仗工整,琅琅上口,一般由2—4个词组组成,20字为上限,须附有释义和说明。
四、投稿方式
投稿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训征集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发至院团委王虹圆老师邮箱:fxytwx@126.com,邮件名请注明“院训征集: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3—5910627。法学院简介请参见:http://law.ahnu.edu.cn/。
五、评选程序
1、学院团委办公室将征集的作品进行初步整理、分类。
2、学院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遴选和初审,选出6份入围作品。
3、将推荐作品进行公示,在院内通过投票或会议方式,征求意见,或作进一步修改,确定录用作品。
4、对确定录用的作品进行展示和宣传。
六、奖项设置
1、在初审入围的6份院训征集作品中,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获素质拓展学分1.5分;二等奖2名,奖金200元,获素质拓展学分1.0分;三等奖3名,奖金100元,获素质拓展学分0.6分;所有获奖者均获得由法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
2、如因高质量作品征集数量不足,也可酌情减少评奖数额。
七、版权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因涉及雷同、侵权、抄袭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
2、凡获得入围的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以及使用权归法学院所有。
3、评选结果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评选活动截止一个月内没有接到入选、入围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4、本次活动解释权为法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训征集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