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了《关于设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的公告》,就《优秀成果文库》作品征集事项提出具体要求。为认真落实全国社科规划办文件精神,现就我省推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入选作品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是展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创造力的重要窗口,入选作品代表了我国现阶段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水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把《优秀成果文库》作品推荐申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科研部门要全力以赴,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精心组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公告就作品征集主要目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等提出了具体细则。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做到专家学者人人知晓。要深入发动,广泛动咒,并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专家学者积极申报。要摸好家底,对有一定基础的选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跟踪培育,督促专家学者认真修改完善,确保推出优秀研究成果。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1、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的作者,我办在下一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中,对其申请新的项目予以倾斜。
2、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若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的,结项时可申请免予鉴定。
3、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而未能入选的研究成果 ,我办将择优入选《省社科规划项目优秀成果文库》。
附: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转发〈关于设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的公告〉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9]25号)
省社科规划办
2009年12月7日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设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的公告》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