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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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本科使用教材认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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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教材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保证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条件。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工作,确保选用合格教材,不断提高我校优秀教材和新教材的选用率,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认证办法》(校教字[2005]2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各专业所开课程使用教材的选用认证工作。
一、认证范围
(一)2013-2014学年本科各专业所开课程使用的教材。
(二)选用和拟选用的有明确标识的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与规划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等属自然认证教材(特别是近三年出版教材),不需要组织认证,只须填报《自然认证教材汇总表》(附件1)。
(三)2011年评选的校级优秀教材(教务处〔2011〕29号)本次不需要再组织认证。
二、认证标准
教材认证应依据《安徽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认证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评定,综合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者认证为合格,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者认证为优秀,认证为合格以上的教材才能选用。胶印教材印刷质量(一级指标)按80分计算。
三、时间安排
(一)4月1日—5月5日,各学院组织教材认证工作。
(二)5月6日—5月7日,各学院将需认证教材样书一本、《安徽师范大学教材认证表》(附件3,对应放入所认证的教材样书中)、《自然认证教材汇总表》(纸质、电子各一份)和《安徽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认证结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电子各一份)报教务处。
(三)5月8日—5月20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认证意见进行审核,作出最终认证,并公布认证结果。
四、注意事项
(一)教材选用认证是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常规检查项目之一,每年进行一次,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认证指标体系》组织认证,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防止教材认证流于形式。如因教材选用不达标或认证工作不认真导致低水平教材进入课堂,从而影响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学校将追究有关学院、人员责任。
(二)对于所有开设课程特别是涉及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等,学校倡导和鼓励优先选用上述自然认证教材,凡已有该类教材而选用其它教材的教学单位,必须提供具有说服力的书面说明材料,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本次认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教材。
教材认证工作是关系到学校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材认证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1、自然认证教材汇总表
2、安徽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认证指标体系
3、安徽师范大学教材认证表
4、安徽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认证结果汇总表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