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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暨安徽师范大学2013年“教学基本功”大赛预赛的通知

编辑:许光大 时间:2013-04-03点击数:

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引导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表彰在本科教学上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2013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法学院决定开展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暨安徽师范大学2013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预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工作组。彭凤莲任组长,李宗楼、周俊强、周仁标、吴俊明、王义德、汪维才为成员,许光大为秘书。

二、参赛对象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省级教坛新秀奖获得者不再参与此次比赛。)

2、学院新聘的博士、硕士毕业生。

三、日程安排

1、教研室培训阶段(410日前)

各教研室主任依据通知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对参赛青年教师予以指导。

2、学院比赛阶段(417日前)

参赛教师在415日前将《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表》,个人参赛材料(如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最近一学年的纸质教案,学生作业、学生成绩表、督导评价等)报教学办。学院于417日(周三)前组织比赛。

3、公示、表彰、推荐阶段(424日前)

本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对教师讲课、上报材料进行审议和打分。依据打分结果,评选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并推荐一等奖获得者代表学院参加2013年安徽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一:法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名单

王焕炎

 

 

纪媛媛

 

 

 

徐步华

 

 

刘晓峰

 

 

附件二: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表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表.doc

 

附件三:法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评分表

 法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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