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引导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表彰在本科教学上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2013年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法学院决定开展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暨安徽师范大学2013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预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工作组。彭凤莲任组长,李宗楼、周俊强、周仁标、吴俊明、王义德、汪维才为成员,许光大为秘书。
二、参赛对象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省级教坛新秀奖获得者不再参与此次比赛。)
2、学院新聘的博士、硕士毕业生。
三、日程安排
1、教研室培训阶段(4月10日前)
各教研室主任依据通知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对参赛青年教师予以指导。
2、学院比赛阶段(4月17日前)
参赛教师在4月15日前将《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表》,个人参赛材料(如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最近一学年的纸质教案,学生作业、学生成绩表、督导评价等)报教学办。学院于4月17日(周三)前组织比赛。
3、公示、表彰、推荐阶段(4月24日前)
本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对教师讲课、上报材料进行审议和打分。依据打分结果,评选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并推荐一等奖获得者代表学院参加2013年安徽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一:法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名单
王焕炎
|
冀 睿
|
严 宏
|
纪媛媛
|
张 磊
|
黄 莹
|
陈 鹏
|
徐步华
|
程 敏
|
吉 青
|
刘晓峰
|
陈 勇
|
附件二: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表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表.doc
附件三:法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评分表
法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