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简介
张素凤,女,1972年8月生,安徽舒城人。1996年7月从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毕业后在芜湖师专任教,1999.9—2001.6期间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读研,获法学理论硕士学位,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7月在安师大政法学院晋升副教授职称,现任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安徽省“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主要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继承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工作事迹及收获
(一)服从领导安排,哪里需要哪里去
来师大以后,我教授的两门课对我来说都是新课。接《婚姻法》是在江琦老师怀孕之后,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是在翟志文老师考取博士之后。大家知道,法律系老师一般都不愿意多上课。我想如果大家都不接的话,那教学任务就无法安排下去。所以在教研室主任找到我,向我说明情况以后,我没有再推辞,包括王学灵书记找我担任2011级法学的辅导员。担任辅导员度对我来说是赶鸭子上架,我真是硬着头皮答应的。
(二)无怨无悔,超额完成教学任务
从2012年以来,我几乎每年都承担了两门课的本科生教学任务,还有每年十几人的论文和实习指导工作。尤其是在学校实行教学任务定岗定编之后,很多老师都不愿意多接任务的情况下,我依然承担了很多教学任务,每周尽然要上近10节课,工作量严重超标,我每年的教学工作量也远远超过民商法教研室的平均工作量。对此,我没有任何怨言。
(三)严于律己,对教学工作尽职尽责
俗话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教十几年中,本人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对本职工作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从不迟到、早退,尽量克服自身的困难,坚持能不请假就尽量不请假。教学工作兢兢业业,上课前认真备课,坚持在每次上课的前一天晚上,将第二天的授课教案和课件都仔细看一遍,并根据法条变动情况适时补充和修改,将教案内容熟悉到能完全脱稿讲授。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的教学效果多次得到校督导团、院督导团老师的肯定和表扬,学生们也非常喜欢我的授课风格和教学方法。
(四)善于倾听,用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感染学生
相对中学而言,大学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比较淡漠。最常见的是教师上课来,下课走,一个学期下来,除了上课基本和学生说不上几句话。我个人认为处在大学阶段的青年人非常需要老师或长者的指引,因为他们即将步入纷繁复杂的社会,没有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是难以立足社会的。因此,经常利用课间休息时间,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等;同时要求同学们向我提意见和建议,然后加以改进,从而和学生共同进步。不仅如此,我还注重课后的交流。同学们可以通过发打电话、发邮件,以及网上聊天等方式和我进行一对一的交流,通过这种交流,使我对同学们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些帮助。例如有些同学对司法考试,考研都很有兴趣,我就利用课后的时间和同学们探讨。这些交流,增加了学生对我的信任,也使我更加了解学生。
我认为,作为教师,有必要也有责任用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来影响学生。自信是可以传染的,一个自信,热情洋溢的教师,不仅精神面貌上让学生振奋,也能对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起到正面的作用。因此,在每一次课前,我都尽可能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的精神状态,包括着装、举止、言谈。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教师越自信,热情,学生则越活跃,而学生的合作又增强了教师的信心,这无疑是一个良性循环。在和学生的交流过程中,我尽量避免抱怨,发泄各种不满。针对大学生处在青春期,情绪比较容易波动的特点,我常常建议他们开阔眼界,要多读书,读好书,多接触社会,为日后的人生道路打好基础。
(五)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我希望自己成为个精通专业,知识面广的人。为此,工作之余,我阅读了不少法学期刊和杂志,了解相关领域学者们的研究动态和争议的热点问题,同时经常上网浏览各地新闻,了解法规修改情况和社会发生的一些影响比较大的案件,以便将这些内容充实到自己的课堂教学中去,加强同学们对法条的理解。
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作为法学专业的老师,仅熟悉法条和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实施情况。为此,我经常向我的同事和参加成人教育的学生请教,以弥补自己不从事法律实务的不足和缺陷。比如我所知道的用人单位规避劳动法的现象和手段,大多是从我的成人学生那里了解到的。
不足和遗憾的是,这几年一直忙于备课、上课,在科研方面没有多少建树,以后我将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努力给自己充电,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在科研方面能有所突破!
三、受表彰情况
由于教学工作勤勤恳恳,教学效果良好,本人2011年度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学三等奖,2012—2014年,每年获法学院教学质量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