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相传三十年 师生共筑法治梦
——法学院全体师生开展法律志愿服务工作,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国家普法工作从1986年的“一五”普法发展至当前的“六五”普法已经有29年的历史,而我校法律志愿服务工作从1984年开始,至今一直坚持法律志愿工作,薪火相传已30年。全体师生本着“用法律服务社会,以实践促进学习”的理念,深入基层普及法律知识。三十年来法律志愿工作以芜湖为中心,扩展到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用自己所学知识服务社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一、薪火相传30年,打造普法专业平台。
1984年3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会成立,是全省首个高校法学研究型社团,开启了我校法学师生法律志愿服务工作的征程,2008年,政法学院“法律援助协会(2004年成立)”整体并入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会,成立“青年法学社”,兼具了法学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普及的双重任务。2009年,我校“江淮普法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拉开帷幕,每年暑假学院近千名师生组成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赴全省地市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志愿服务活动。
30年来,在校院领导的关心和学院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法律志愿工作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工作形式不断创新、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托组织——青年法学社已发展成为全校三大学生社团之一,拥有青年志愿者500余名。法律志愿工作从刚开始的在街头摆台为路过居民们提供志愿法律服务逐渐发展完善,一步步建立健全的普法机制,形成常态化的品牌法律志愿活动。
二、普法三结合,建立普法常态机制。
我校法律志愿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在深入法律志愿服务工作的过程中努力做“三个结合”,不断开拓法制宣传阵地,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使法制宣传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一)结合专业特色,深化“普法六进”。
一是法律志愿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等等;二是法律志愿服务形式不断创新。通过法制情景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等形式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三是法律志愿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普法的范围起初在社区、学校、工地等进行,近些年,普法实践与学校暑期社会实践相结合,普法的范围逐步走出芜湖、走出安徽、走向全国各地。
(二)结合时代热点,弘扬法治精神。
一是结合国家普法规划。全院师生紧紧围绕国家普法规划的主题、目标与内容有规划、有步骤的在机关、乡村、校园、社区、学校、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普法宣传工作;二是紧跟时政热点。在法律志愿工作过程中,结合党和国家重大会议、重大决策,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主题等;三是把握重要节点。在法律志愿工作的过程中,我校师生抓住重要节日、重要事件、重要时间的节点开展相关法律的宣传,使普法宣传工作更具针对性。
(三)结合社会实践,传播法治理念。
一是组建实践团队。每年暑期积极组建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制定活动方案、配备指导教师、司法实务人员参与、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开展实践活动。在对各团队进行普法实践培训的基础上,奔赴安徽省各地市,在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主题普法活动。三是总结普法实践成果。实践归来话成果。为了总结普法实践活动的经验、教训,暑期普法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采用撰写实践心得、普法日记、调研报告、实践论文等形式总结固化实践成果。
三、取丰硕成果,铸就青春华章
回望历史,我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历了30年的发展,在学校、学院、地方政府、司法实务部门等各级领导的关怀与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
一是获得了丰富实践活动成绩。经粗略计算,累计接受来访咨询者30000余人次,参加工作志愿者7000余名,分发宣传单近110000份,搜集调研问卷24000余份,开展法律知识讲座480场,建立普法基地14个,收到锦旗17面,感谢信700余份。二是塑造了普法实践活动品牌。如“江淮普法行”、“青年普法学校”、“法律诊所”、“法律咨询中心”。三是建立了普法实践活动基地。在普法工作的过程中,学校与芜湖市各级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中小学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暑期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志愿服务者基地、青年普法学校各级分校等各类普法实践基地。
(二)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是表彰荣誉多。以普法为主题的学生社团——青年法学社先后荣获“安徽省高校先进社团”、“全省普法先进单位”、“芜湖市普法先进”单位。普法主题活动“政法学子法律援助”“青年普法”志愿服务活动、荣获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精神文明创建“十佳事迹”荣誉称号。二是媒体宣传广。团中央网站、中国文明网、中国日报网、团省委网站、安徽青年网、安徽法制报、安徽普法网、大江晚报等40多家媒体深入报道600余次。三是社会赞誉好。“普法活动让大学生们将所学的专业知识用到实处,而我们的师生更是从这项活动中学到法律常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自己的法治思维,这项活动很有价值!”白马中学校长这样评价法律志愿服务活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我校师生将一如既往的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中心,坚持“用法律服务社会,以实践促进学习”的理念,努力使我校的法律志愿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