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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大讲堂】“纪检监察学科的性质及其体系”专题讲座成功举行

编辑:赵悦 预审:陈银珠 终审:张师帅时间:2025-11-11点击数:

11月10日晚,纪检监察大讲堂(第三期)在法学院515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聚焦纪检监察学科的性质及其体系,特邀苏州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晓明担任主讲人,法学院院长郭泽强教授主持,奚玮教授、郭敬东副教授、冀睿、韩瀚作为与谈人参与交流,吸引了众多师生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李晓明从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时代背景出发,围绕学科定位、研究范畴、学科本质、法律衔接四大核心,深入解析了纪检监察学科的性质及体系。在学科定位方面,该学科作为一级学科,融合党纪政纪、巡视巡察与公权力监督,兼具综合性与交叉性。在研究范畴上,聚焦“纪检学+监察学”,核心矛盾为“腐败与反腐败、监督与被监督”,其研究需多维度展开,建议开设社会学等课程,助力学生深化对权力监督体制的认知。在学科本质上,该学科本质是“监督法”。监察法“监督、调查、处置”三大职能均以“监督”为核心,实践中需平衡“有效监督”与“成本控制”,应通过财产申报立法、公民参与等途径实现社会化监督,避免监督形式主义异化。在法律衔接层面,监察法与刑法、刑诉法无优位关系,需破解管辖重叠、律师会见障碍等问题。

随后,奚玮、郭敬东、冀睿结合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与实务需求,围绕监督异化防治、律师介入权限、监察法宪法定位、监督模式转变等问题与李晓明展开研讨。在互动环节,学生就监察法实施中的具体困惑提出疑问,如国有企业纪检人员配置等问题。李晓明从法律条文内涵与学科职能属性层面逐一回应,强调相关制度完善需以实践探索为支撑,逐步优化制度设计与程序衔接。

郭泽强在总结中高度评价李晓明作为纪检监察学科“拓荒者”的学术贡献,指出讲座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视野,深化了师生对学科使命与国家治理关系的理解。

此次讲座紧扣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与实践前沿,系统梳理了学科定位、监督效能、法律衔接等核心问题,并深入回应了实务中的热点难点,为师生搭建了高质量学术交流平台,既深化了大家对纪检监察学科“法治核心”的认知,也明确了学科建设的实践路径。(图/杨慧 文/郑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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