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学院新闻 正文

纪检监察学院师生应邀参加第四届全国纪检监察学术前沿论坛

编辑:王兰 预审:陈银珠 终审:张师帅时间:2025-11-10点击数:

2025年11月8日,第四届全国纪检监察学术前沿论坛在河南郑州成功召开。本届论坛是由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天津大学纪检监察学院、贵州民族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共同举办,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河南大学法学院承办,北京广盛(郑州)律师事务所协办。本届论坛聚焦“纪检监察学术研究高质量发展”主题,来自国内各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的近200名专家学者、师生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纪检监察学院院长郭泽强教授、青年教师冀睿老师、韩瀚老师应邀参加了此次论坛。


本次论坛开幕式于11月8日上午在河南大学友兰学堂北楼B座102报告厅隆重举行,由河南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岳红强教授主持。河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平,河南省纪委常委、一级巡视员李成宽,河南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曹克舜,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欧爱民教授,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吴丙新教授分别致辞。主旨发言环节,我校杰出校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吴付来教授作题为《再论“历史周期率”》的发言,深刻剖析了从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人民监督”,到新时代下总结得出的第二个答案“自我革命”的逻辑脉络。

11月8日下午,本届论坛分别以“数字纪检监察与廉政制度建设”、“党的纪律学理论体系化与监察法研究范式转型”和“纪检监察实务问题研究与纪检监察理论创新”为分论坛主题,设置三个分论坛会场展开研讨。在“党的纪律学理论体系化与监察法研究范式转型”专题分论坛的第一单元中,我院郭泽强教授以《论监察权作为党的自我革命权力载体的属性辨析与理论贡献》为题进行了发言,从监察权的三重属性出发来论述其作为权力载体的具体内涵,并且在此基础上论证实践当中监察权的权力范式从传统“权力监督”向现代“治理赋能”转变的合理性。

本次论坛取得的研究成果对于深入研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参加本次论坛,加强了我院与国内其他高校与科研院所的联系,增进了兄弟院校之间的友谊,展现了我院纪检监察研究的创新风采,拓宽了我院师生的学术视野。


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法学院  邮政编码:241000

常用电话:https://law.ahnu.edu.cn/xygk1/cydh.htm

邮箱:ahsdfxy@163.com    传真:0553-5910629

Copyright © 2019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自2016年9月1日起,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