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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法学社成功举办“师大说法”系列活动

编辑:王虹圆 时间:2015-11-17点击数:

青年法学社“师大说法”系列活动一

20151113日晚在2020303教室,青年法学社成功举办“师大说法”品牌活动系列活动第一场,活动邀请了青年法学社指导老师李路根老师、陆在春老师、刘傲学长进行现场指导。出席本次活动的还有青年法学社会长王玉峰、职业能力发展研究会会长郑俊以及外交协会王顺副会长和校社联的有关代表人员,活动由蒙诺羿副会长主持。

活动伊始,主持人首先对现场到来的指导老师、社团代表以及前来参加活动的同学们表示热烈欢迎。在活动中,大家一起学习了最近通过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议,了解了决议的精神。本次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是学习刑法修正案(九),主持人通过播放PPT就刑法修正案(九)亮点提出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同学们积极举手踊跃回答。刘傲学长、李路根老师也分别点评,对于刑法修正案(九)的涉及的新的立法变化进行说明,说明法律是与时俱进的,会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不断地修正和调整。第二是通过学习“南京虐童案”,进行法律研讨。主持人提出几个问题,就什么是虐童、该如何处理虐童事件等和同学们进行互动。第三是通过解读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强化法律意识,做守法公民。学习了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如法盲、心理不健康、冲动和过失引起的犯罪等。旨在通过案例学习,使大家强化法律意识,遵纪守法,成为合格的大学生。李路根老师和刘傲学长分别进行讲解,从事件本身法律要点延伸到生活中其他的类似案件,总结出理论应与实际相结合的观点。

在本场活动小结阶段,老师分别讲话,指出了大学生的普法教育对于减少违法犯罪的积极意义,旨在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刘傲学长指出我们应具备法律思维,陆在春老师对于大家提高判断能力,正确分析案件事实,提出建议。李路根老师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期待大家具有树立法律思维,搞好理论、案例、法条的综合学习。在平时大家就要学会自己积累,形成自己的案例录,贵在坚持,不仅要努力形成、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还要通过多种途径,力所能及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法律服务社会,也希望更多同学参加青法社今后开展的学法、普法活动。

青年法学社“师大说法”系列活动二

20151113日晚七时三十分在2020102教室,青年法学社成功举办品牌活动“师大说法”系列活动第二场。青年法学社的指导老师李路根老师出席指导本次活动。出席本次活动还有外交与国际事务协会、职业发展研究会、校社联等各个社团代表,以及慕名前来参与活动的同学们。本次活动由青法社副会长蒙诺羿同学主持。

活动伊始,主持人首先对现场到来的李老师、社团代表以及前来参加活动的同学们表示热烈欢迎。

首先,主持人带领大家学习了“十八届五中全会”决议的精神,李路根老师为大家解读了“十八届五中全会”的主要内容,如全面小康、协调发展、绿色发展等,分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与此相关的经济法、环境法等法制建设的新问题。第二通过学习“南京虐童案”,进行法律研讨。主持人提出几个问题,就“什么是虐童”、“该如何处理虐童事件”等和同学们进行互动。李老师与我们分析了具体案例——南京虐童案。李老师说需要分析案例涉及的具体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规定,区分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他赞赏互动过程中同学们的积极思考、认真的态度,指出大家初步具备法律分析判断能力。第三是通过解读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强化法律意识,做守法公民。李老师指出每个人都应该学会从法律人的思维角度去理性思考,尤其是我们大学生更应该如此,因为我们进入了大学都已经是成年人,应该要树立起正确的法律观念,学会独立思考,分析法律问题,主动学法守法、用法,普及法律,运用法律服务社会。

活动最后的环节,李路根老师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李老师指出,“师大说法”活动,要弘扬青法社的普法传统,大家共同努力学法、守法,要在新时期寻求多种普法的途径与媒介,期待大家树立法律思维,搞好理论、案例、法条的综合学习,要将“师大说法”活动办得越来越好。窗外寒风阵阵,参与活动的同学热情丝毫不减。本次活动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师大说法”作为青年法学社的品牌活动,以分析案例为主要方式,密切联系国家普法实际,关注时事热点,与同学们进行有效互动,为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积极参与推动校园普法建设。(/林怡君 章敏 图/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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