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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心青少年普法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活动(第十四期)

编辑:王琳 时间:2015-12-17点击数:

 为了弘扬法制精神,宣传法制理念,12月16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青法社白马街道普法团队再一次在芜湖石硊社区两所学校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也将是本学期在石硊小学进行的最后一次活动,尽管冬日的寒风异常凛冽,小组成员还是坚持到场,无一缺席。

 中学方面,活动在七年级二班开展。主讲人赵露雅和同学们一起首先回顾和讨论了上堂课留下的案例,紧接着通过生活中的小案例引入到这堂课的主题------“不法行为”。接下来,赵露雅又带领同学们进行了有趣的课堂互动活动。先是让同学们按照座位分为四个小组,以每小组为单位回答问题,回答正确同学可以为本小组加分,最后得分最少的小组将推选一名代表进行表演。赵露雅给同学们讲了四个关于遇到不法侵害的真实案例,分别提问同学们当自己遇到相似的案件会怎样做。同学们都特别积极地配合着我们的教学,思想很是活跃。他们通过对不法行为的“切身体会”,对其又有了深刻的理解。在互动结束之后,我们向同学们说明这是本学期的最后一次普法,下学期我们还会再见的,同学们也很是高兴。

 在小学,此次活动以“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为主题对四年级一班的同学们进行普法宣讲,由张青、陶真以及许可分别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来阐述未成年人可能遭到的一些不法侵害及其解决办法。宣讲伊始,我们的主讲人员张青便以说故事的形式,向同学们讲述了一则家庭不法侵害的案例,并询问同学们当自己遇到此种情况时应如何解决。问题一抛出同学们便积极举手,踊跃发言,纷纷说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向我们展示了他们的冷静与机智,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小学三组则在下午3:10为四年级三班作“与不法行为行为作斗争”的主题普法活动。主讲人郭臻用提问的方式首先让同学们用已有的认识解释什么是不法行为,成功将大家的注意力集中起来,参与到对普法互动中。在几位同学讲了自己的观点后,进而提出了“什么是犯罪”的问题。见同学们对两者定义的迷惑,他用大圆套小圆的图形将违法与犯罪具体地呈现出来。通过这样的方式,同学们很快接受了“不法行为”的定义。接着,郭臻将话题引向了同学所未注意而可能实行的不法行为,如不遵守交通法规、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在商店购买烟酒等。他循循善诱,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道理讲给同学们,让同学们明白拒绝不法行为的真正意义。最后,由周千向同学们介绍了两个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在案例中当事人同为小学生,这些主人公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冷静,在面对侵害自己的不法行为中沉着应对,成功保全了自身安全。讲者生动形象,听着认真仔细,案例环节取得极佳效果。普法活动结束后,小组成员还与同学们合影留念。

 这次的普法宣传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活动的开展,将对提高每个学生的法律意识产生深远意义。中学普法活动是对既有教育体系的有益补充,帮助学生们在文化素质养成过程中,能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从而全面提高的他们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图/文 李维维  蒋小丽  郭臻  左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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