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我国现行的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积极参与宪法日的普法活动,我院研究生会成员积极参与配合青年法学社开展走社区普法活动。
为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解决居民法律困惑,我院研会学生与青年法学社成员共在三个社区进行普法活动。11月29日,由15级研究生刘建伟与陈少哲配合青年法学社在澛中新园社区进行普法活动。12月2日由15级研究生王庆宇配合青年法学社在柏庄小区进行普法活动,由15级研究生吴栋栋配合青年法学社在奥园社区进行普法活动。在普法活动中我院研究生充分利用自己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社区居民的法律疑问进行答疑解惑,活动时间虽然短暂,但居民和同学们的热情很高,通过散发法律常识手册和现场进行法律解答等方式为社区居民送去法律知识,让更多人在活动中了解法律,相信法律,同时我们也为“宪法日”普法活动增添了一抹活力。
我们的普法活动还将继续开展,正如我们的热情在寒冬不减。在活动中不仅为居民答疑解惑,更加锻炼了我们自身将所学为所用。在此感谢所有参与活动及默默支持活动的老师及同学,我们在今后的普法活动中将会更加努力做的更好。(文/王庆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