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司法考试在9月24、25日如期开考,我院180余名本科生、50余名研究生生参加考试。
学院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考试作为检验和衡量学生专业知识的重要标准,学院历来都很重视。通过考前辅导、考中慰问、服务考试等方式,努力为同学们提供更专业的指导、更贴心的服务。今年,学院统一包车,安排相关辅导员值班送考,切实帮助参加考试的同学解决突发性问题。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