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午,为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安徽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于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开展了以“遵从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彭凤莲、学生工作处处长刘晓宇、校团委副书记汪凯、院党委副书记王少仁、院团委书记王虹圆、青年法学社指导老师李路根与陆在春、学院各年级辅导员、青年法学社全体成员以及2017级、2018级法学专业部分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青年法学社宣讲团代表向老师、同学们讲解了与国家宪法日相关的内容,如宪法的历史沿革、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宪法精神及其意义以及12.4国家宪法日主题与设立目的等。宣讲员围绕改革开放与法治进程的三个阶段介绍二者的紧密关系,第一阶段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端,第二阶段从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始,第三阶段则从党的十八大开始至今。重点讲述了2018年全国两会的主要内容,指出2018年是一个关键年份,这一年发生了宪法修改、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国家机构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相关重要讲话等与法律息息相关的重大事件。宣讲结束后,老师与同学们合影留念,并在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遵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青年法学社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传播法律知识,开展此次宣讲活动有利于促使更多师大学子主动了解宪法、走进宪法,积极学习宪法知识,认识到宪法对于健全自己人格的意义所在,使宪法意识成为大家心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文/图 青年法学社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