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各部部长、委员:
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学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树立“大团委”意识,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的学生干部队伍。我院决定将开展2015—2016学年团委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法学院全体团委各部部长、委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5日上午10:00—11:30
地点:教学楼2020303
三、组织单位: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四、考试内容:
主要考查学生干部的实践能力,涉及到基本沟通、交流礼仪、活动策划组织、办公软件使用、摄影拍照技术、新闻稿宣传工作的开展等等。
五、考试方法:
1.由学院团委老师直接命题,采取闭卷考试,题型形式多样,考查学生干部综合素养。
2.考试成绩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其中优良等第控制在考试学生总数的15%以内,并予以表彰。
六、考试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进行签到。
2.考试只准携带必要文具,其他物品放在监考人指定位置。
3.所有考生需认真作答,认真对待。考试过程中不许相互询问,如有问题,需举手示意。
法学院团委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